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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05-06  点击:[]

各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教育部将于今年5月在各高校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基础上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抽检,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5月6日-13日)

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中心)应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学校通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各学院(中心)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3.请各学院(中心)于5月14日17:00之前,将《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及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qk@chd.edu.cn,纸质版文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北辰楼609。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21年5月17日-21日)

由学校职能部门会同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督查专家,以及辖区环保、市场监督等管理部门形成检查组,对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各实验室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教育部专家现场抽查

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部分高校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整改意见反馈等。请相关学院(中心)和各实验室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联系方式

电 话:029-61105219    邮 箱:sysaqk@chd.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2.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及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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