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14日至20日,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下,由实管处处长赵煜带队在学校南北校区各教学、科研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督查工作。
检查组根据各学院已提交的自查自纠报告和当前实验室安全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用品库房等进行了“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死角检查督查工作,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重点对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实验室场所环境、特种设备及危化品管理、实验室消防设施与通风处理、实验室登记台账管理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听取了实验室负责人对当前实验室运行情况及今后发展改造思路的汇报。
通过检查发现,各学院(中心)普遍重视实验室管理工作,能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及时进行自查自纠。但个别科研实验室仍存在卫生环境较差、功能分区不完善、化学试剂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进行了当场告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实验室负责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学校关于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逐一对照、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予以反馈。
下一步,学校将继续根据《长安大学2022年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和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检查回头看,确保检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
检查督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