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将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029-61105219
处长电话:029-61105212
举报邮箱:sysaqk@chd.edu.cn
举报信箱: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尚苑路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北辰楼609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收,邮编:710018
欢迎广大师生对存在的实验室安全问题隐患进行举报,提供问题隐患所在楼宇、实验室房间号、问题描述和现场照片等信息。对于所举报的问题隐患实管处将及时复核和处置,对举报人进行严格的隐私保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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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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