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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下设实验室管理科、设备管理科、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太白山、渭水、梁山实习基地(副处级);交通馆和地质馆(副处级);管理工程训练中心(挂靠副处级)。负责组织制定适应学科建设要求的实验室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及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和实施适应学科建设要求的实验室发展规划、年度建设与修缮计划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三、负责实验教学计划制定、任务安排和质量检查,编制修订实验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及实验教学文件。负责各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组织、建设管理和考核验收工作。

四、协同相关单位做好实验技术队伍的发展规划、编制核算、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与考核、岗位培训、教学技能提升等工作。

五、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组织做好实验师生安全教育、危险源全过程监管、安全设施配置保障、安全应急能力建设。

六、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预算编制、论证、购置、验收、建账、调配、运行、维护、报废、使用效益评价和档案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协助国有资产管理处完成仪器设备的招标工作和集中采购申报审批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绘图仪器和地质测绘工具的借用、回收和库管工作。

七、负责专项设备购置计划的执行与管理工作,仪器设备的进口审批、免税申报、协调商检索赔工作,协助进出口代理公司完成报关工作。监督各单位使用和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的情况,促进大型仪器开放共享。

八、负责实验室管理的统计报表和数据报送工作及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九、负责渭水、太白山、梁山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交通馆和地学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现代工程训练中心的工程实践教学和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三、落实学校“三全育人”实施方案,强化实验课程和实践环节育人,落实实验室安全育人,做好实验室工作各环节管理服务育人。深入凝练学校精神文化,以博物馆建设为依托做好文化育人。

十四、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2023年10月

 

  • 中国·西安 朱宏路北段 长安大学渭水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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