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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下设实验室管理科、设备管理科、实验室安全管理科,以及渭水试验基地、太白山实习基地、梁山实习基地、现代工程训练中心等四个挂靠副处级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适应学科与专业建设要求的教学实验室年度建设与修缮计划,以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三、负责组织实验教学计划制定、任务安排、编制修订实验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及实验教学文件。负责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组织、建设管理和考核验收工作。

四、协同相关单位做好实验技术队伍的发展规划、编制核算、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与考核、岗位培训、教学技能提升等工作。

五、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危险源全过程监管、安全设施配置保障、安全应急能力建设。

六、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预算编制、论证、购置、验收、建账、调配、运行、维护、报废、使用效益评价和档案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协助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完成仪器设备的招标工作和集中采购申报审批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绘图仪器和地质测绘工具的借用、回收和库管工作。

七、负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5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工作。监督各单位使用和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的情况,促进大型仪器开放共享。

八、负责实验室管理的统计报表和数据报送工作及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九、负责渭水试验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保障基地内本科生实习实训和校内科研活动,负责基地的对外宣传和校外业务开拓等工作。(副处挂靠:渭水试验基地)

十、负责太白山实习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并做好校内外公路测量勘测和地质类专业实习教学接待工作。(副处挂靠:太白山实习基地)

十一、负责梁山实习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并做好校内外地学类相关专业学生的实习教学接待工作。(副处挂靠:梁山实习基地)

十二、负责现代工程训练中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我校工程训练实践教学,为学科竞赛、科创项目等提供实训场地和技术指导。(副处挂靠:现代工程训练中心)

十三、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四、落实学校“三全育人”实施方案,强化实验课程和实践环节育人,落实实验室安全育人,做好实验室工作各环节管理服务育人。(增列“三全育人”工作职责)

十五、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5年9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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